好像在天上飞。
那是似曾相识的感觉。
沈云在只经历过一次,却是刻骨铭心,一辈子都无法忘记。
她从没敢在白天,或者人前时,回味这种感觉。
因为每当她回味起这种对她来说,包含着太多侮辱,邪恶,摧残却偏偏无法抗拒的快乐感觉时,身心都会情不自禁的颤栗,双颊会变红,身体某个部位,更会迅速腾起强烈的需求,最终变成了梅雨天气。
沈云在也很清楚,她每多有这样一次感觉,就是对她和段储皇爱情的极大亵渎,是她甘心堕落的凭证。
所以,有时候忽然有这种感觉时,她都会狠掐自己的肋间软肉。
疼痛,有时候总在扮演灭火队员的角色,并起到一定的作用。
可晚上呢?
哪个少女不怀春?
更何况沈云在已经不再是少女,从某种意义上严格说起来,已经算是个少妇了。
夜深人静,或者午夜梦回时,少妇不都是在孤枕难眠时,回味男人的滋味吗?
也唯有在那个时候,沈云在才敢放松她龌龊的想法,任由她被想法带到淫靡的幻境中,想象着被男人粗暴对待时,两条长腿在手的配合下,就能让她品尝到极力压抑的快乐了。
每次过后,她都会有种深深地负罪感。
唯有用对那个人渣的强烈恨意,来抵消这种负罪感。
这有什么用呢?
好多个晚上,沈云在都是一边默默地哭泣着,一边在心中咒骂着,还一边做那种让她想撞死的事——从中,享受到让身心都惊悸的快乐。
就是这种快乐!
但这种快乐,却不是李人渣带给她的,而是一条可怕的巨蟒。
一个野兽!
在快乐好像怒海波涛那样袭来后,沈云在再也无法控制,唯有流着泪的睁开眼,发出一声婉转的鸣叫后,决定正视这个残酷的现实。
不就是被一个野兽给玷污了吗?
这有什么呢?
就像人的死亡方式。
无论是被刀砍,被子弹爆头,溺水而亡,被车撞死——不都是死吗?
同理。
既然沈云在命中注定要被段储皇之外给玷污,那么何必在乎是巨蟒,还是李南方呢?
只要尽兴享受实在无法抗拒的快乐,就好。
反正,这是她的命。
呵,呵呵。
认命了的沈云在,睁开眼后却愣住了。
巨蟒呢?
巨蟒去哪儿了?
正在肆意践踏轰炸她的,不是那条可怕的巨蟒。
而是——似曾相识的李南方。
就像她在华夏青山,被这个人渣可劲儿践踏那样,李南方依旧扛着她两条长腿,满脸邪恶的笑着,好像要把她刺穿那样的动作,简直就是非人。
明明是巨蟒,怎么会变成李南方了呢?
沈云在很想搞清楚这是为什么。
可她被快乐的海洋给淹没了,身心已经到了某个临界点,哪儿还有心思去考虑这些?
更何况,相比起巨蟒来说,李南方再是人渣,他都是个人类。
再说了,沈云在的清白就是毁在他手里,某些午夜醒来时总是把他当男主——那还有必要矜持什么呢?
干。
就一个字。
默契。
这两个字成了接下来的主旋律。
当一对男女配合的无比默契后,私生活的质量就会直线上升,感情也会因此而变浓,这就是张作家一再强调,男人要想征服女人,得经过她的——原因了。
也不知道在云端里飘了多久后,沈云在才在欢快的叫声中,慢慢地失去了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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