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来说,两人这种关系,出现这样的动作是有点出格的,可奇怪的是方晴没有任何反抗的意思。
“都说你这个人宁要美人不要江山,看来传言不假啊。”
方晴笑着说了一句。
“那是当然,江山有什么好的?美人才触手可及,不是吗?”
李天同样笑着回应了一句。
方晴这个女人,李天可以说非常了解,跟国外的一些差不多。
国外的好多名媛,一个个身材火爆,但是身边从来没有任何男伴。并不是代表她们没有男人,相反,她们大部分都甚至不止一个男人。
她们选择男人的标准很简单,巧合,看顺眼。
短短五个字而已。
这是一种生活态度,方晴就是如此。
和李天发生关系,巧合是一方面,另外一方面也是方晴看顺眼了。后来不想了,自然也就不会答应了,如果遇到一个比李天优秀很多很多的男子,加上她能看上眼,她同样不会介意和对方发生一点什么的。
“你怎么就知道我是触手可及的呢?说不定,我还是非常致命的哦。”
方晴摇晃了一下手里的红酒杯,在李天到来之前,她一直在一个人喝酒。
“致命的话,你就不会叫我过来了。怎么样?要不要我们去房间好好谈谈人生?”
“好啊,不过先陪我喝两杯酒,这样比较有情调。”
说完,方晴也给李天倒了一些。
李天慢慢的就搂住了方晴,甚至偶尔在方晴要喝酒的时候,他的嘴巴凑上去,把方晴酒杯里面的酒给喝完。
方晴没有任何恼怒的神情,反而十分享受。
这可不是撩妹,李天和方晴这种人,可不是谁都能轻易撩的。哪怕李天实力不如方晴,可是他依旧有信心,方晴对他造成不了威胁。
同样,方晴也是这种感觉,从来没有任何一个男人,能够让她感觉到如此神秘的。
阎罗王死了,阎罗王手下的四大护法啊,加起来连她都打不过,她想不明白,李天到底是如何弄死那四个人的。
这个暗劲七层的家伙,对待任何事情都仿佛成竹在胸一般。
说快也快,说慢也慢,两个人大概用了半个小时,就喝完了一瓶酒,然后李天搀扶着微醉的方晴,朝着电梯走去。临走的时候,方晴还给了李天一张房卡。
她当然不可能喝醉,只是喜欢这种感觉罢了。
骨子里面,她感觉自己是一个拥有那么一丁点浪漫主义的人,第一次在那个密道里面,她很享受。
第二次穿着贴身皮衣,她也很享受。
李天感觉自己恍恍惚惚又回到了几年前,几年前的自己,过的就是这种生活。
酒吧里面,遇到有感觉的女生会过去搭讪,对方也有想法的话,两个人就悄悄离开,找到一家酒店。
或者说某种聚会,遇到一个名媛之类的,有感觉,就聊聊天,喝点酒,拿下一个手机号,等到宴会结束,约定在某一个酒店,某一个房间……啪……啪……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