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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我是最强的!王教授,该你了!(求订阅!)(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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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我们把这首story,送给大家。”

  主持人大吉一边鼓掌,一边大声说道:“好,非常期待茹可的这首story,期待她要讲的精彩故事。”

  现场的掌声一起响起。

  而朱丽叶更是比之前更加用力的拍手鼓掌,大声说道:“没想到竟然能听到他们的英语摇滚,真是太好了。”

  虽然,她的华语掌握的很熟练,刚才听王谦和茹可的几首歌,都能听的明白,只不过理解的不够深刻,不能深刻的体会王谦歌声当中的诸多负面情绪,所以代入感不够强烈。

  朱丽叶终究是在英伦长大的,对英语作品还是更加亲切一些,也更加能理解一些。

  于中亚笑道:“看来,他们都有为世界赛准备。”

  朱丽叶疑惑地问道:“世界赛都要唱英语歌吗?我好像没有看到官方有这个规定吗?”

  于中亚点头:“嗯,的确没有这样的规定。但是,比赛主场是在北美,网络上的十万投票群众,有七万来自欧美,现场的观众几乎都来自北美。如果你是这些欧美的观众,你会把票投给唱华语歌的选手吗?”

  朱丽叶想了想,摇头,不说话了。

  她知道,这是无法反驳的事实。

  即便是她这种懂华语的混血,因为在英伦长大,所以都天然亲近英语歌曲,更何况那些根本不懂华语的欧美观众?

  所以

  朱丽叶对华夏选手略显遗憾。

  世界赛,对华夏选手太不友好了。

  虽然,茹可和王谦都会创作英语歌,但是应该还是和那些说英语母语的选手有差距吧?

  更何况,欧美的选手,似乎都是以翻唱为主,翻唱本身就人气不低的经典歌曲,更加能聚集人气,得到大家的代入和认可。

  不过,朱丽叶想起上次王谦发布的那首the phoenix,她就非常喜欢,其中没有任何华夏语言习惯的体现,如果遮住王谦的名字,不会有任何人认为这是亚洲人创作的英语歌。

  但是,朱丽叶还是不看好。

  因为,世界赛,不是一场两场就结束了。

  而且,欧美观众对外来的人,极其的严苛和挑剔。

  欧美人比较排外,是传统技能了。

  尤其是北美的观众,最是排外。

  亚洲的任何作品要想在北美拿到成绩都是千难万难,但是有些亚洲的电影作品被北美公司买去翻拍版权,几乎一模一样的剧情经过翻拍一下,换上英语台词,演员换成他们的人,马上就能得到认可,甚至能拿到高票房和大奖。

  所以,亚洲选手去世界赛,大概率是去旅游一圈。

  不过,朱丽叶双眼看向舞台上的茹可几人,眼神依旧满是期待,期待茹可这位摇滚美女,能给自己带来一些惊喜。

  现场所有人都很是期待。

  因为,大家潜意识里,就觉得英语摇滚更加正宗,更加带感一些,哪怕听不懂歌词,光是听着旋律和乐器节奏也更热血一些。

  毕竟,华夏摇滚也是跟着欧美摇滚学习而来。

  华夏摇滚还没真正出现的时候,欧美的英语摇滚就已经风靡世界,达到巅峰,许多传奇乐队已经成名许久了。

  陈晓雯一边鼓掌,一边轻轻地说道:“茹可心很大。”

  姚冉好奇地顺着问道:“她们怎么心大了?创作英语歌,是为了世界赛?”

  陈晓雯笑道:“不管是不是为了世界赛,肯定都是受到了王教授the phoenix的启发,看到这首歌在世界上反响极好,得到了欧美许多人的认可,所以想跟着试试。而且,可能也的确是为了世界赛,参加世界赛,不管你唱原创的也好,翻唱也好,基本上都要唱英语歌,不然可能首轮就会出局。”

  姚冉点点头:“你觉得第三场会是什么结果?”

  陈晓雯笃定地说道:“王教授赢定了。”

  姚冉微笑:“我也这么认为!”

  陈晓雯看了姚冉一眼,觉得这个经纪人顺眼许多了。

  刘胜男轻轻的拍着手,给茹可送上掌声,对秦雪鸿说道:“茹可她们很厉害,一直都在追求新的东西,有这样的精神,才可能不断的进步。”

  秦雪鸿微笑着问道:“那你呢?”

  刘胜男楞了一下,随后笑道:“我也一直在探索,所以我五年才出一张专辑,中间的时间我都在学习充电。”

  秦雪鸿笑道:“我以为你是在偷懒!”

  刘胜男点头:“也可以这么说,一旦制作专辑,我会全身心的投入,会非常疲惫,不休息一两年,我都缓不过来。”

  秦雪鸿稍微佩服地看了刘胜男一眼。

  她也算是刘胜男的半个歌迷,刘胜男的每一张专辑,每一首歌,她都听过,也很喜欢。

  所以,她知道刘胜男说的没毛病。

  刘胜男的每一张专辑,都有很明显的进步,都能表现出截然不同的风格和内涵,给每个人都带来惊喜。

  有文学梦的秦雪鸿很清楚地知道,要做到这一点,是多么的难。

  所以,她心中对刘胜男的才华以及坚持很是佩服。

  掌声逐渐平息下来。

  舞台上的灯光也暗了下来。

  接着,再次亮起的时候,就洒在了鲍家街五个人身上。

  五道光芒,分别汇聚在五个人身上,每个人都仿佛是单独存在的个体。

  狂躁的贝斯开道。

  接着是节奏旋律紧凑抓耳的鼓声。

  键盘做背景。

  吉他做基础旋律!

  一股欧美国际摇滚范儿散发而出。

  茹可没有立刻唱歌,而是手握话筒,闭着眼睛,跟着节奏在舞台上极有韵律的踩着步伐来回走动,仿佛在跳舞一样,俏脸上的表情给人一种很是享受的感觉。

  前奏足足过了二十几秒。

  这么长的前奏,就是摇滚独有的音乐风格。

  其他流行音乐,都害怕伴奏会抢了歌手的风头,所以会尽可能的弱化音乐旋律,突出歌声。

  而摇滚音乐不怕这一点。

  二十几秒的前奏之后,茹可才突然拿起话筒开嗓子。

  开场就是爆发力极强的高音!

  很典型的先声夺人。

  现场所有人都是耳朵一动,一下子就被吸引了。

  抓耳的前奏,好听而饱满的歌声!

  这就是吸引人的好歌。

  但是,对绝大多数人来说,他们都听不太懂歌词。

  只是听旋律,以及歌声的节奏,和声音好听与否!

  只有极少数人能在现场听懂茹可的歌词,同时理解其中表达的意思。

  朱丽叶当然是其中的佼佼者,听到茹可唱了两句,就是眼睛发亮,紧紧盯着唱歌的茹可。

  于中亚作为在英伦上过学的,当然也能一下子听懂歌词,对着杨建森几人低声解释道:“不错,茹可这首歌,写的很有英伦范儿,比较怀旧,我很喜欢。”

  杨建森几人点点头,都没有说话,只是听着!

  休息室内。

  秦雪荣正在给王谦轻轻揉揉肩膀,按摩一下太阳穴,和大家一起看着电视画面上茹可的演出。

  除了赵威和何福林,其他人都能很好的听懂茹可唱的英语歌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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