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李素主动请求的话,到时候就可以把会稽拆出闽中,两个儿子各继承一个。李素自己也能避嫌,免得自己的子孙某一支一家独大被怀疑威胁黄权。而且反正都是自己的儿子,手心手背一样疼也没问题,李素并没有损失。
……
促成刘备往“请求式推恩令”上花脑子琢磨的诱因,除了上述之外,还有很重要的一点,那就是李素之前南下东征的时候,私下里跟刘备聊过想“娶”甄宓为妾。
妾多半是纳的,但女方家族地位也高的话,用娶也行。李素对这事儿还比较郑重,刘备自然也要帮他想办法体面。
毕竟刘备私下里跟他说,那是“灭孙策后,交还南方的总督兵权,给他封公娶妾”,办得不体面刘备自己也觉得对不起李素。
有了“请求式推恩令”这个制度后,对李素个别妾的地位提高也会变得好操作。
汉朝之前对公侯的纳妾没有明确规定,只是要求比照诸侯王逐级递减。
而诸侯王能纳多少妾,法律是有明文规定的,“小妻过四十人为逾制”,《汉书》上都记载过超额纳妾夺爵的惩罚案例。
连刘备的老祖宗中山靖王刘胜,号称一百二十多个儿子,但账面上敢显示的“小妻”也只有三十七人,是卡了线没逾制的。(实际上还有很多“奴婢”给刘胜生了子女,但不能算纳妾)
现在刘备准备把这个法律也明确一下,公爵正式纳妾不得超过二十人,县侯正式纳妾不得超过十五人。
关内侯以下、原本刘备称帝改革时置换为伯、子、男的这些爵位,就递减十人、八人、六人……
反正爵位最低的,法定妻妾总和不超过七个人。
刘备在法律明确各级爵位纳妾人数上限之后,就准备跟随推出一个类似于后世“兼祧妾”的封号夫人制度。
众所周知,汉朝大臣和诸侯贵族的妻妾当中,原本只有正妻可以有封号,妾如果有封号,那只能是“母以子贵”。
要靠生出的儿子争气,继承发扬光大了家业,或者是另外立功受爵,那么生出这个庶出得爵儿子的母亲,才能得到“某某夫人”之类的封君诰命。
不过,在汉武帝最初开始搞推恩令的时候,因为很多诸侯王受宠爱的庶出子都封侯了,所以生出那些推恩为侯的儿子的妾,也得到了诰命夫人的身份。
李素家里的妻妾,蔡琰的地位当然是绝对最高的,这一点毫无疑问。她给李素生的那个已经三岁的儿子,肯定要继承会稽郡公的爵位。
但如果李素主动在生前请求推恩,把他的家族分祧,让甄姬未来生的第一个儿子继承闽中的封地,那么甄姬也可以立刻在被他娶过门的时候,就得到“闽中郡公夫人”的封诰,拥有“比照公爵夫人待遇”。
这样甄家也无话可说了,已经给他们家小妹足够大的重视和礼遇了。虽然是妾,至少是按公爵夫人的礼遇娶过去的,称呼上也是称夫人。
至于李素的子孙真的限制自己势力范围之后,具体的利弊,其实也是有好有坏,总的来说是不亏的——
拆分之后,好处是这两支不管子孙如何不肖,只要不犯大罪,彻底世减一县减完了,最后好歹还要剩下两个县没法减了。而如果不拆分的话,减到最后下限只有一个县。所以拆分可以让下限变高一倍。
坏处也很明显,因为以后每一代子孙传袭,会稽这边要减一个县,闽中也要减一个县,等于事实上是“世减两县”,减的速度也翻倍了。
不过,考虑到浙闽之地在有了航海技术之后,目前的发展潜力明显是低估的,要是一直不拆分,而且变得越来越富庶,不用十代人就会被朝廷忌惮,其他朝臣当权者也会嫉妒。
每二十年交出去两个县,只要种田速度跟得上,殖民扩张够快,还是可以抵消掉的,还降低了仇恨值。
刘备觉得李素要是知道了这个家国两利、自降嫌疑的方案后,应该也是会选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