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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2章 让陷阵营强制执行老赖(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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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世李素上学的时候,看历史教科书,一直对于“工人是歌命性最强的阶级,注定要领导歌命”这句话不太理解。

  因为他觉得他生活的那个时代,怎么看农民都比工人更苦逼一些,为什么农民歧义没有工人彻底呢?

  没想到,设身处地在汉末生活数年,他才“绝知此事要躬行”地理解了教科书上的话——那话的语境不是针对他21世纪生活中看到的社会的,而是针对“工人”这个物种刚刚出现的历史阶段的。

  在“工人”这个概念刚诞生的时候,他们意味着“失地农民,连想当农民的资格都没有,才不得不当佣工”,所以他们才更苦逼,无产得更彻底。

  前世李素理解不了这种可能性,因为他觉得就算失去土地,还能租地主的地当佃农嘛。

  来到汉末,来到人口稠密的蜀郡,他才理解了大学里法律史课本上讲的、西方《物权法》体系里的“永佃权”概念。东方虽然自古没有成文民法,但习惯法里也是有类似的概念的,甚至汉朝就有这样的习惯了。

  所谓“永佃权”,大致来说,就是佃农虽然没有土地,但因为他们跟地主签了“长期确保我承租你的土地来种”的契约,或者是口头约定,保障了佃农有“稳定地被剥削的权利”,如果佃农没犯错,在永佃权的保护下地主也不好随便剥夺佃农的承租、把田随意转租给他人。

  甚至地主把田卖了,新的买家也要确保旧的佃户继续租地,有点类似于现代民法中的“买卖不破租赁”,卖房不影响旧租户未到期的租约继续执行。

  而李素发展蜀郡工商业以来,诞生的首批工人,无论是矿工、织工,还是盐工、码头工人,只要是全职的,他们大多是从不但彻底无地、甚至彻底没有永佃权、求佃不可得的最无产赤贫里来的。

  换句话说,因为蜀地平原面积狭小、百年来人口膨胀,有那么多人求为农奴而不可得,求一个“稳定交租被剥削”的机会都没有,才沦落到工人。

  挺像1860年米国南北战争开打前,南方农场主为自己制度的辩护:黑奴怎么了?好歹我们的黑奴都有一口饭吃,没有失业问题。北方杨基佬搞的工业化早期,还有那么多失业工人想回来当农奴都没资格,直接活活饿死呢!

  也正因为苦大仇深,这些人一旦被打土豪分田地后,对新政权和变法的忠诚度也是最高的,几乎让他们干啥就干啥。

  唯一可惜的是,因为这次变法中奸商豪强们哄抬的是锦价,所以受益的工人绝大多数是纺织工,而铁匠、矿工那些壮劳力苦工受益并不大。

  而纺织工绝大多数都是女人……这些人的忠诚度,在这样的乱世,价值就没那么大了。

  要是弄个几万苦大仇深的矿工铁匠誓死效忠的话,李素都能建议刘备直接把这几万壮汉拉上战场当兵了,再配点好装备,忠诚度绝对有保障,肯定能平推。

  变法的经济战打到这一步,推演已经远远超出了李素最初智商预料的极限。

  他要是知道会闹到那么大,当初说不定就把铁器和其他重劳力工业品纳入租庸调的可置换纳税品清单了,那样现在收获十万矿工铁匠死忠,还不美滋滋跟戚继光招义乌兵一样爽。

  只能说人智犹有尽头,再远见卓识的人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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