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她们来说,衣服是越实用越好,功能性是越强越好。”
说着,侯清欢左右瞄了瞄,直接盯上了冷子翔挂在门口衣架上的西装外套。
她快步地走过去,拎起西装,朝身后一披,单手掐腰,来回转了转身体:“上班穿的小外套,很强势,很有职业女性的味道。”
接着,她单手拎起衣领,把外套搭在了自己的手臂上,顺手解开了衬衣最上方的扣子,“现在是下班时间,她准备去酒吧消磨一下时间。”
“这个时候,衣服就成了重要的道具,把衣服放在旁边的椅子上,如果看到一个顺眼的帅哥——”
“嗨,这里没人,要不要坐下一起喝一杯?”
她把西装外套再次拿起,这一次,她的双臂伸入了袖管中,直接把外套穿在了身上。
“嗯,晚上的风还是挺凉的。”
“W!这不是我的外套!”
侯清欢嫣然一笑,妩媚又动人,双手撑在了总裁老公的办公桌边缘上,身体前倾,吹气如兰:“你说,那个帅哥会不会打我西装口袋里的名片上的电话?”
冷子翔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当然会!谁会拒绝这么可爱的一位女士呢?”
他英俊的脸一下板了起来:“然后,他就会知道,这位可爱的女士已经有一个非常英俊,非常爱她的老公了。”
侯清欢的眼神瞬间柔和:“eoo!”
冷子翔依然板着脸:“oo什么?你有一个非常可爱,想要把她天天揣在口袋里的老婆吗?!”
他顿了下,冷漠的道:“侯女士,以后请不要再用米兔,俺也一样,同上等等。”
“抄袭是可耻的!”
侯清欢直接被他一本正经的模样逗乐,吃吃笑着答应下来:“好好好,都听你的,你长得帅,你说的算。”
冷子翔的俊脸微红,却依然没有半分表情变化,他直接站起身,努力的板着脸:“走吧,我带你去设计部。”
侯清欢耸了耸肩,率先向外走去。
冷子翔脚步一顿,又转回去,把办公室的抽屉锁上,这才跟上了媳妇的脚步。
在上了锁的抽屉里,安安静静的躺着一本小说——我爱上了霸道总裁。
书里的男女主是青梅竹马,两家人曾经是邻居,女孩长大以后和男主久别重逢,发现男主完全长成了她喜欢的样子。
最开始很不顺利,女主很快找到了问题所在——舔狗终将一无所有。
于是,她改变了行事作风,不再小心翼翼地发短信询问:哥哥,今天有空吗?能一起吃个饭吗?
而是直接一个电话打过去:“今晚七点,汉拿山烤肉,不见不散。”
“我不会带钱包的,如果你不来,麻烦帮店家报个警。”
“嗯,手机也不会带,不要想着发一条短信就可以心安理得地爽约。”
说完,不等对方回答,直接就挂了电话。
这本无意中从小秘书手里没收的总裁小说,让冷子翔深受启发——没错,他自动代入了书里的女主角,又把媳妇想象成了书里的霸道总裁邻家哥哥,毫无违和感。
今天小试牛刀,果然犀利。
他记住了这本书的作者,南柯一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