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数人伸头张望着,然后,他们就看到了,那些被覆盖在木匣或者瓦罐上的布帛上,都绣着一条黑龙,象征着大汉帝国的黑龙!
“大汉将士送英灵同袍回家!”队伍中的军官们,抽出了他们腰间的佩剑,将长剑背放在肩膀,然后大声喊道:“齐步走!”
于是,在无数双眼睛的注视下。
这支汉军精锐,以五人一排,整齐划一的踩着鼓点,通过由数千汉军精锐以及玄甲骑兵组成的通道,大步向前。
他们抬头挺胸,手中捧着那些木匣与瓦罐。
神色肃穆、庄严。
《招魂》的乐声,传入耳中,让人鼻酸。
合唱的招魂之赋,更是令人动容不已,莫名就心生悲伤。
再看着这庄严、神圣、盛大的场面。
哪怕是匈奴俘虏,现在也只能张大了嘴巴,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个场面。
而匈奴的贵族们,则都低下了头,傻兮兮的看着。
“那些……那些……”虚衍鞮看着这个场面,低声呢喃着:“只是乌恒的奴婢,不过是些炮灰而已,汉人何至于此!何至于此啊!”
然而,眼前的现实,却告诉了他——汉,不仅仅非常重视,而且特别珍视。
甚至,不惜全军护送,以这前所未有的盛大仪式,将那些亡者,送回他们的家。
而这些人……
只是些寻常的牧民,不起眼的奴隶罢了。
他们只是些在这草原上,自古以来,就不存在的群体。
无论生死,都没有关心的草木。
无论是从前的东胡、月氏,还是现在的匈奴,都从不在乎,类似他们这样的蝼蚁的生死。
但汉人,却将他们视为同袍,认定为手足。
不仅仅全军护送,以如此盛大的礼仪,将他们的骨灰与魂魄送回家乡。
更让他们得以被大汉帝国的军旗所覆盖!
这等于是承认他们,也是汉军的一员!
“若我将来,也能如此,恐怕死也瞑目了……”周围,虚衍鞮身边的匈奴士兵们,交头接耳的议论着。
更要命的是,哪怕是虚衍鞮的部将们,也都是一副心神往之的模样。
更可怕的是……
虚衍鞮发现,他自己似乎也有着类似的冲动!
“太可怕了!”他低下头来:“汉人是魔鬼!”
只有魔鬼,才会将人心如此轻易操弄!
虚衍鞮扭头看向人群里的乌恒人。
从他们的脸上扫过。
无论是诸水部、南池部,还是呼奢部……
不管是牧民、士兵还是贵族……
虚衍鞮都发现,这些已经泪流满面,泣不成声。
“这样的汉人,这样的汉朝……”虚衍鞮无奈的低头:“匈奴那里能赢?如何能赢?拿什么赢?”
他知道,从今天以后,这军中的乌恒人、匈奴人,都要为汉人死心塌地,变成忠心耿耿的猎犬,怎么赶都赶不走的死忠了!
虚衍鞮记得,他曾听说过,汉朝古代有名将叫吴起,曾给士兵允脓,因而得三军效死,战无不胜。
如今,汉人的这个手段,比吴起允脓还要高级无数倍。
这是赤裸裸的收买人心!
然而……
哪怕所有人都明明知道,也会心甘情愿的去给汉人卖命,做祂的狗!
……………………………………
张越策马在旁,静静的看着一切,观察着人心与局势。
自古以来,得人心者得天下!
这句话,虽然不一定正确,但在很多时候都是有效的。
只是,人心从来捉摸不定。
不过,在有一件事情上,人心是决定性的力量!
这个事情就是认同。
而国家、民族、信仰,实际上就是人类想象的概念。
是标准的你觉得是,那就是的产物。
而通过今天,张越知道,最起码在这漠南的乌恒人心中,为汉卖命胜过给其他任何人卖命的公式肯定是成立了的。
这样一来,乌恒与这漠南,就有可以被消化、同化的基础。
从而,至少可以让漠南草原稳定一百年!
一百年后,就算乌恒人想反,也反不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