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算改变目前的雇佣方式,不再承担最低工时之类的标准,把雇佣更变为合作……”,林奇的一句话就让市长的眉头再次紧紧的抓在一起。
《最低时薪法》的颁布已经有很多年了,每年都会按照物价水准进行一次修正然后对全社会公示,所有企业主,工厂主,反正只要是雇佣别人干活的老板,都必须遵守这条法案。
每周每个工人工作的时间不得低于六十个小时,但是又不能高于七十二个小时。
如果工厂或者工作单位安排的工作时间低于六十个小时,除了有效的工作时间按照用工合同的时薪发工资外,其他时间按照最低时薪法进行发放。
也就是说如果工厂雇佣了一名工人,不让他干活,最后每个月都要按照最低时薪法的标准给对方发薪水。
如果超过了七十二小时,则按照加班时薪进行发放薪水,目前拜勒联邦的加班时薪最低标准是普通工时的百分之一百二十,这是最低的标准。
总体来说这极大的保障了工人们的合法利益,在这条法案宣布通过国会的时候,所有工人阶级和中低层都在为此欢欣鼓舞,有些人甚至拿着报纸找到他们的工厂主,企业主,当着面把上面的内容读给这些可恶的资本家听。
人们都说这是保护了劳动阶级的法律,实际上它也保护了资本家,当然这是另外一回事。
从这个法案成立以来,很多人用巨额罚款以及破产来证明了它是不能触碰的底线,在拜勒联邦的司法体系中存在一种“惩罚性量刑/处罚标准”的指导意见。
当法庭认为需要给某个人一个沉重的惩罚让他和社会都认识到有些错误不能犯的时候,就会动用这条标准,可能本来只要罚款一万块的罚款金额,会变成一百万。
比如说本来只会判一年的刑期,一下子暴增到五年,十年之类的,而这么做的目的就是惩罚,树立一个典型。
林奇的这句话让市长一下子有些紧张起来,一个不小心就有可能会引发一连串的事情,工人的游行抗议然后变成聚众示威,最后都有可能会成为暴动。
要知道社会底层的这些人虽然有时候的确很可怜,但是他们更多的时候会做一些让人生气的事情,比如说会把自己的不幸归咎于社会的不公平和别人的不友好,他们不会从自己身上找问题。
林奇会触发他们的这个特性,他们会认为自己的失业是资本家甚至是政客的不作为乃至于迫害,到时候又是一场风波。
不等林奇说完,他打断了林奇的话,“你的想法很危险,林奇,一个不小心,这就会铸成大错,到时候就算我愿意拉你一把,也拉不动你。”
“有些事情你可以碰,即使失败了人们也会原谅你,因为你是一个年轻人。”
“但是有些事情你不能碰,无论你是否年轻,是否是有意,只要你碰了,你就会成为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