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律师口中说的“另案”,是两千多家门店同时报警自己的专柜被盗事件,被告律师的意思是只有找到了小偷之后,才能决定这件案子的性质。
每时每刻的代理律师又举起了手,“我反对被告律师的说辞,法官大人。”
“如果被告律师没有确切有效的证据能证明他的观点,那么我要控告他诽谤。”
法官皱了皱眉,这一次他没有立刻就支持原告律师的控诉。
因为他知道,被告律师说的不一定就是错的。
一下子全国各地出现了两千多起“诈骗案”,更离谱的是对方什么都不要,就是把每时每刻的专柜拖走了,要说这和每时每刻没有一丁点的关系,那绝对是不可能的。
甚至法官都想到了每时每刻,或者说林奇就是按照那些传票上提及的原告方去安排,不然哪有那么巧合的事情。
绝大多数状告林奇的原告,都被骗走了每时每刻的专柜?
但联邦是一个法制的国家,每个人都可以拥有任何的观点,甚至有人现在蹦出来说总统其实是外星人,他的目的就是为了控制这个世界都没有任何的问题。
在任何场合发表自己的想法是宪章赋予每个联邦人最基本的权利,但你想要你的主张,你的观点,获得司法的支持,就必须拿出证据来。
有人会觉得这很蠢,谁都知道这一定和每时每刻有关系,还说要什么证据,这肯定是包庇行为。
可话说回来,如果因为“大家认为”就可以不需要证据,资本家的“大家”数量绝对比普通人多的多,那么是不是以后资本家说什么就是什么了?
所以有时候看来是刁难普通人的规则,实际上反而是为了更好的保护普通人。
被告律师说的事情是不是事实,不重要,重要的是证据。
法官看向了被告律师,“你如何证明你说的这些。”
被告律师摇了摇头,“我无法证明,所以我希望能暂时推迟这场官司的宣判时间,并且在诈骗案结束后增加一场庭审,重新来审理这件案子。”
法官很犹豫,一旦他作出了决定,后面其他的法庭,其他的法官有可能都会以他的决定作为参照,这也是司法界的共识。
收起来好像没有什么,可反过来对每时每刻来说,他们就成为了受损失的一方。
法官抬头看向了原告的律师,这是一个很细微,很有深意的动作,他是在告诉原告律师,你可以反对了,我会支持你。
这种表态像是某种潜规则,行外的人对这些规则,这些小动作都不了解,原告律师应该了解。
可令人有些意外的是原告律师居然没有提出反对意见,就像是……他似乎也在支持这样的决定。
“暂时休息十分钟,我们要讨论一下是否支持被告的主张……”
法官敲了敲木槌,和一众人从侧门离开了,他们得搞清楚每时每刻在搞什么鬼。